津设协【2009】第16号
关于表彰2009年度天津市设备管理先进单位、优秀个人、维修技术能手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经贸委(工经委):
经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的表彰活动。根据中设协的安排,结合天津市具体情况,天津市设备管理协会(简称“津设协”)拟对2009年度在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优秀个人及设备维修技术能手给予表彰。往届表彰活动只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及会员单位中评选,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区、县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要求,今年拟将各区、县所属企业纳入评选范围。请各区、县经贸委(工经委)按照评选表彰条件要求,将部分安全生产无事故、设备管理好、经营业绩好的企业和个人推荐给协会参加市级表彰。现将有关活动安排如下:一、评选设备管理先进单位、优秀个人和设备维修技术能手,以各区、县经贸委(工经委)为单位逐级推荐。二、各区、县经贸委(工经委)接通知后,认真做好评选工作,于2009年10月底以前将推荐的先进单位、个人、能手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设协,并同时将电子版报市设协(邮箱:tjsx2005@sina.com)。三、按照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要求,我们将在此次评选的各类先进中,选送成绩突出者,参加2010年度全国先进的评选。四、为了搞好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经验的推广和交流,2009年度受到表彰的单位原则上应为天津市设备管理协会团体会员,非会员企业受到表彰可同时办理入会相关手续。五、为加强协会与会员单位联系,做好服务,请各会员单位填写会员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天津市设备管理协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