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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日期:2010-01-11 11:29:48  查看次数:302 次
津设协(2009)第17号
摘 要:

津设协(2009)第17号

 关于交纳2009年度团体会费的通知市设协团体会员单位、市设备管理优秀单位: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市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及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积极参加我市设备协会各项活动,积极缴纳团体会费,为我市设备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社团收取会费的暂行规定》和天津市设备管理协会2009年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各会员单位及天津市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缴纳2009年度会费1300元。特此通知。

收款单位:天津市设备管理协会

开户行:天津市工商银行成都道支行

账号:0302010509004304748

联系人:司新华

电话:83830461

二00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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